叮咚在網路上看到一篇好文章,覺得可以給自己一個新的觀念,所以將它留在部落格上,跟大家分享,也希望自己也能夠朝著這樣的方式走。

  叮咚也不太想都走著傳統的路線,並不是說傳統不好,只是覺得太繁雜,婚還沒有結成,二個人的關係多多少少都會為了這些婚事所影響到,哎~這不是得不嘗失嗎?現在看別人結婚都好簡單,真希望自己結婚的方式也能簡簡單單的。

 

我的簡單豪華婚禮

fangying / 方穎

我是在荷蘭公證結婚的!

因為與相公在荷蘭相識、相戀,也因為他的工作關係,我們還要在荷蘭居留一段時間,所以理所當然地,我們也就在荷蘭登記結婚了。

兩個外國人在國外公證結婚,手續有一點點麻煩,除了出生證明之外,我們必需要請在國內的家人幫忙跑幾個地方,到戶政事務所拿到單身證明,然後到法院公證,外交部認證,然後再寄到荷蘭來給我們。

相公由於事先慎重地飛回台灣和我家人見過面、提過親、送過禮,又因為婚後我的荷蘭居留問題,所以家人也就對於我在荷蘭舉行公證結婚沒有什麼異議了。

再者,因為我們兩個都是崇尚僕實簡約的人,不喜歡傳統中式婚禮的習俗和誇張,也不想在婚禮那天當「演員」,演出宴客、高跟鞋敬酒、新娘換禮服秀、被鬧洞房什麼的,所以對於在荷蘭的公證結婚也沒有什麼異議。

所以,這場「簡單又豪華」的婚禮,是一場我要的婚禮。

我自己決定禮服款式,自己化新娘妝,自己搭配造型,對於成果,自己和新郎都很滿意,這就足夠了不是嗎?

那時趁著回台灣發送喜餅之便,選了一件很合身的紅緞露肩洋裝搭配紅緞披肩,再把我上班穿的白色高跟鞋飄洋過海帶來荷蘭,也在荷蘭買了一束粉紅邊的白色飄香玫瑰花,這是花店老闆建議和挑選的,白色滾著粉紅邊的玫瑰花剛剛好配合上我的紅色禮服,恰到好處。

在台灣時,母親買了個粉紅色的新娘頭花珠串給我,但我不想戴在頭上變成三八阿花,所以找了個別針將粉紅色的珠花別在胸前的披肩交合處上,免得太短的披肩一直掉下來。

後來家人看了照片以後一直笑我拙,哪有人把披肩別住的,不是都輕輕地匹在肩上,露出性感的白肩膀嗎?

但我不管,如果我當時不那麼應變,不就變成了一個一直在抓披肩而不注重典禮的新娘,那不是很本末倒置嗎?

還好這被我別住的披肩在婚禮當天表現得很得體,那朵粉紅珠花在我幾次舉手撥頭髮的動作中,還歪跑到肩膀去了,不知不覺間卻為禮服形成了另一種別緻的風情,露出我一邊白晢的臂膀,和一臉唇紅齒白的「人逢喜事精神爽」笑容,捧著白色鑲粉紅邊有香味的玫瑰花束,在照片上看起來的效果超棒!顏色搭配超美!

脖子掛上公公婆婆送的那條超貴重雕花金項鍊,剛剛好的美麗,我開心極了,一生中從沒有像那天那麼漂亮過。

沒有請人為我做造型,我依著自己的喜好挑選合適的禮服及配件,自己化個恰到好處的妝,又沒有得罪兩方父母(為了他們又別花又戴項鍊地),算是很完美的了。

沒有雙方父母的雜亂意見,我和相公就是要這樣單純簡潔的婚禮,我們覺得父母親只要來就好了,偷偷躲在旁邊掉淚就可以,千萬別參與上一代那些毫無章法的奇怪禮俗,因為這是我們的婚禮,我們一生一次的婚禮,當然要由我們自己來做主呀!

我和相公個性一模一樣,像兩個深山�媔]出來的野人,長大了就不受父母約束,大小事也很少讓他們操心,就連結婚這檔子事兒,也是我們先戴了訂婚戒指之後,再回去稟報父母的,所以他們事先連我們雙方有了男女朋友都不曉得咧!

更誇張的是,連我們週遭的朋友們事先也都不知道常常手牽手買菜逛街看電影的我們已經訂婚了,當我們通知朋友幾月幾日幾點鐘到那�堨h觀禮時,大伙兒都嚇呆了,驚喜效果十足!

也許是這樣一個大驚喜,才讓他們來不及去想太多七七八八的禮俗來壓我們吧?

還好長輩們也都夠開通明理,習慣了讓我們自己去決定事情,所以不打算去挑剔我們選的伴侶,反正是自己選的,後果就自己負責好了,將來若有什麼閃失,可千萬別怪父母就行了!

況且,我們只是兩個「愛到發昏」的人,也不是什麼「先有後婚」的古怪情形,雙方你情我願,既是如此,又何來阻止之由呢?

而且我和相公都敢「掛保證」,如果是由父母來幫我們找對象,也一定不會找到比我們彼此更相配、更優秀的了,我們都驕傲地保證這新女婿及新媳婦的品質絕對是超優良。(Well,這也是普天下所有新郎新娘們都必需要具有的信念吧?)

至於這場公證結婚為什麼會被我稱之為「豪華」呢?那是因為婚禮場地的關係。

我們在荷蘭當地的市政廳結婚,而市政廳樓上就是荷蘭市民們舉行婚禮的地方,因為是專業的婚禮場地,所以現場佈置得美輪美奐:會發光的大理石地板、莊嚴肅穆的掛畫、愛神維納斯和可愛丘比特的雕像、著正統制服的證婚官及接待人員、黃色華麗的燈光、高級掛衣架、貴重大幕簾、高高的天花板、以及古典歐洲建築物的優雅等等,把整個簡單的婚禮變得豪華亮麗起來。

可以說,任何人只要往那場地一站,就會感到自己的價值在閃閃發光,更何況是著盛裝出席的新郎新娘了,那真是美麗、高貴、典雅、又有氣質極了!(而且是免費使用場地唷!)

後來我們將結婚典禮的實況-證婚官念誓詞、兩位證婚人簽名、新郎新娘宣誓、在結婚證書上簽名、新郎新娘交換戒指、證婚官宣佈新人正式成為夫妻、發給結婚證書、拋花束、謝客、拍團體照等,都傳到網上請未能前來的親朋好友們上站去觀賞,得到的一致回應是:「你們的婚禮好豪華、好盛大喔!」很多人還問:「是在歐洲哪一家飯店舉行的?怎麼美成那樣!」

而不想把自己的婚禮弄得太舖張還有另一個理由,因為聽過太多人在擺過上百桌流水席的「超級誇張大凱削」宴席後,還是可以在半年後就離婚的例子,讓我們不禁深深感到那種婚禮真正的目的何在?

在海削眾親朋好友一頓之外,有幾個是真心誠意帶著大紅包來祝賀的?

在傳統的婚禮上,有多少人真正尊重過新娘子的意願呢?新娘子一生中最快樂,但也是最不自在的日子就屬結婚當日莫屬了。

以「婚禮變裝秀」來說,新娘子要穿出最不平凡的衣飾來彰顯娘家婆家的身份地位,責任重大的新娘子變成了模特兒,和新郎在賓客之間穿梭敬酒作秀。我還參加過那種很了不起的婚禮,居然請來脫衣舞孃湊熱鬧,一副要讓新娘丟醜的架式。

如果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辦一場自己的婚禮,卻要遵守一堆莫名其妙的禮俗,被當成玩偶般耍弄,那結婚典禮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因為「婚禮的誇張程度和婚姻品質無關」之推理,我們遂決定不要那種舖張浪費又無實質意義的婚禮。(Well,至少我們夫妻倆的共同信念是這樣的啦!)

我最愛西方電影中那種歡樂的婚禮場面,在結婚典禮完成以後,新娘站在高高的台上背對眾未婚女士們,伴著從天空飄下的繽紛彩紙,洋溢快樂地拋出那束代表幸福的花束,將喜氣過給下一個即將獲得幸福的女生。

所以,在我的結婚典禮結束後,我也來個模仿,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突然說要丟花;因為現場賓客有中有西,我和相公的禮服也是一中一西(雖然我穿的是露肩洋裝,但西方人對新娘的禮服要求一定要是純白色的,所以我的禮服就歸類到東方了),所以我的西式「丟花奇想」突然讓在場的來賓,尤其是未婚女性們大大地興奮起來,她們乖乖地排好隊等著接花,形成了婚禮中一個小小的高潮。

我的結婚典禮就這樣「中西合璧」地完成了。

我們甚至也沒有拍婚紗照!

我覺得婚紗只是一件衣服而已,只是人們對婚紗寄予太大的遐想,才讓一件禮服有了重責大任似的搞昂貴浪漫。

以傳統的責任分工而言,結婚了以後,女人要生孩子、做家事,男人要工作養家;那麼,穿上了婚紗的女人就是同意去做這兩件事迷失自己囉,所以要用白紗去蒙蔽她的眼,讓她看不清事實真相囉?

而拍婚紗照就是讓她再被美美的沙龍照片迷醉一次,和新郎用各種姿勢假裝自己是王子公主,讓她暈陶陶地走入婚姻,「讓她一次昏個夠!」

然後,等到婚禮隔天醒來,「新娘」就變成了「老娘」,回歸到現實抓起鍋鏟滿頭油煙滿手髒污,和婚禮盛況產生很大很大的落差,那不是更慘嗎?

所以我才不要拍以後只能待在儲藏室的那種婚紗照咧!

而我雖然沒有白紗,但那件紅緞露肩洋裝以後參加宴會時還可以再穿個幾次,真正是物盡其用了。

但,沒有假假的婚紗照可以擺在床頭或客廳告訴別人「我們很恩愛」,那怎麼辦?

嘿嘿!我把結婚典禮當天拍的、很真實的幾幀好照片做成了電腦桌布,那就可以常常在書桌前對著電腦傻笑,回味婚禮的情形,看看當天那位好漂亮的新娘,再對比平凡的自己,提醒自己要多注意外在修飾,不要變成黃臉婆。

瞧!這是多麼珍貴又意義重大的電腦桌布呀!

西式婚禮的最大意義在交換誓言,婚約誓言說兩個人從今以後要互相扶持、共同分擔家計、分享責任與義務,然後當場在結婚證書簽下兩人的姓名;而這誓約,就是婚禮中最沈重也最神聖的一刻,這種在眾人面前公開宣誓的舉動,才讓婚禮的意義明確化。

我認為婚禮不是吃喝玩樂大鬧一番就能敷衍了事的,如果缺少了這個宣誓的部分,那麼整個婚禮還有什麼意思呢?

那麼,奠基在這層意義之上的公證結婚,就是一種簡單又豪華的婚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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